招聘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所有应聘者的原始学历应为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
2. 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和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
3. 善于学习,善于合作,善于沟通,具备一定可塑性;学科专业素养深厚,基本功扎实,具备一定发展潜力;
4. 学生干部、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奖励者、985、211高校及重点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优先;
5. 优秀骨干教师,具有省、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资格证(五年之内),教学能力突出、能担任班主任者优先。